廉署起诉房署监工涉向公屋地盘分判商员工收受贿款贷款

2023-03-21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476℃

廉政公署今日(3月21日)落案起诉一名房屋署(房署)监工,控告他涉嫌向大埔一个公共房屋(公屋)建筑地盘三间分判商的六名员工,索取及收受贿款及贷款共逾9万元,涉及地盘施工巡查。其中两名有提供贿款及贷款的分判商员工亦被起诉。

黄都,30岁,房屋署一级监工(建筑),被控共15项罪名,即10项公职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以及五项订明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

李鹏健,30岁,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骏)前扎铁「工头」,及林伟杰,38岁,和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工程科文,则分别被控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三项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罪名。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3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案发期间,房署监工黄都获派驻大埔一个兴建中的八座公屋建筑地盘,负责监管地盘其中一座的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他可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工人纠正不合格工程,以及须向房署提供巡查表格。

利骏是该座地盘的扎铁分判商,其扎铁「工头」李鹏健受房署监工黄都监督。黄都涉嫌索取及接受由李鹏健提供的两笔贿款共2,500元,以在巡查利骏施工时优待李鹏健。黄都又涉嫌以相同目的,向李鹏健及另外两名利骏扎铁工索取另外六笔贿款共44,300元,但遭三人拒绝。

和发是该地盘另一个分判商,负责泥井挖路工程。黄都涉嫌未得行政长官许可,向和发工程科文林伟杰索取及从对方接受三笔贷款共25,500元。林伟杰则涉嫌与房署进行事务往来时,向黄都提供该三笔贷款。

另外,黄都涉嫌向第三间分判商一名泥水管工索取两笔贿款共6,000元,以在巡查该分判商的施工时优待该名泥水管工,但遭对方拒绝。黄都又涉嫌未得行政长官许可而向该分判商一名曾在该地盘工作的铁模工人索取一笔3,000元的贷款,以及接受一笔10,000元的贷款。

廉署接获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黄都于案发期间,曾向房署提交逾220份有关利骏的扎铁工程巡查表格,以及逾160份有关上述第三间分判商的泥水工程巡查表格。

调查又显示,黄都向分判商员工借贷时,没有按相关政府规例,即《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就索取及接受该等贷款索取许可。

房署及涉案三间分判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负责监督政府外判工作的政府人员,必须尽责地履行其督导责任,确保承办商的表现符合合约要求,以维护公众利益,更不可利用公职身份向他人索取或收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