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4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23-04-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537℃

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腐败问题惩治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粮食存储和购销领域典型腐败案件,推动了“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浩夫滥用职权、贪污案。2017年至2018年,胡浩夫在储备粮轮换和移库过程中组织“集体造假”,虚报完成省级储备粮计划,骗取国家财政储备粮补贴400余万元,并违规安排销售超期粮,危害国家粮食安全。2000年以来,胡浩夫与他人将部分粮食购销利润列于单位账外,并从中合伙私分共计60余万元。胡浩夫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胡浩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2月,胡浩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永州市冷水滩区丰穗公司梁木铺仓库原主任王建华贪污案。2015年9月至2021年9月,王建华伙同他人以个体老板杨某、于某名义虚构储备粮收购票据套取资金154.77万元予以私分,其中王建华分得24.38万元。王建华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7月,王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3.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四级调研员罗建宏贪污、受贿案。2012年至2022年,罗建宏利用担任原邵东县粮食局局长、邵东市发改局四级调研员以及邵东县粮食局老库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改办公室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通过虚造补助、违规报销个人支出费用等方式套取公款予以私分,其中罗建宏分得7.42万元。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罗建宏先后安排他人违规违法套取涉粮资金99万余元入账单位“小金库”或私分给局机关干部。罗建宏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罗建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岳阳县荣家湾粮库有限公司出纳兼湖南岳阳洞庭米业有限公司会计易燕林贪污、挪用公款案。2018年至2021年,易燕林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列荣家湾粮库借款后支付本息、以虚增手段套取稻谷款和更改会计凭证等方式侵吞公款29万余元;将荣家湾粮库公款19万元私自借给粮库会计进行营利活动。易燕林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易燕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4起案例,涉及粮食主管监管单位、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多个部门,涵盖粮食监管、存储、轮换、购销、财务管理多个环节,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对国家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影响很坏。这些案件,一方面映射出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突出,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锚定彻底惩治系统性腐败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抓手,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对新的问题线索做到应查尽查,确保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管体系,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