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县原县长钟代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钟代河(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钟代河简历
钟代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年9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钟代河主要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审计、统计、监察、法制、金融、项目建设、县域突破、生态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包括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包括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包括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县审计局(受县长 委托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受县长委托分管)、县监察局(受县长委托分管)、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行政学校、县残疾人联合会、县重点项目建设管 理办公室(包括县金融合作建设办公室)、县域突破办公室、抚松新城建设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县委党校、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老干部局、县国税局、县地 税局、县统计局、县社会保险局、中国人民银行抚松县支行、中国银监会白山监管分局抚松办事处。
1988年 8月至1991年 3月,白山市林业局三道沟林场团支书、政工科长。
1991年 3月至1994年 7月,白山市林业局团委书记。
1994年 7月至1996年11月,白山市板石林场副场长。
1996年11月至2001年,白山市五间房林场场长、市林业局局长助理。
2001年至2006年8月,抚松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2006年 8月至2007年 8月,白山市林业局副局长。
2007年 8月至2011年 1月,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1年1月至2013年11月,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3年11月,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