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海市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原三中队队长彭斌,2012年9月担任三中队队长以来,将收取的企业赞助费,以及未开罚单的罚款存入个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彭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中队长职务。
2.乌海市海南区房管局职工姚伟,经常无故旷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4年4月28日,海南区纪委监察局在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其旷工,给予姚伟行政记过处分。
3.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小康社区原主任闫文华、原副主任越春琴,2012年9月,公乌素镇民政办向小康社区拨付居民雨季救灾款28400元,尚有13400元救灾款无故推迟一年多未发,且存入个人账户,并找人代签入账,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闫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越春琴党内警告处分。
4.乌海市乌达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原书记温玉琴在社区低保日常监管工作中疏于管理,社区低保户张某去世长达三年多,其子一直冒领低保金。温玉琴作为社区书记,三年未入户核查,导致长期冒领低保金,工作严重失职,给予温玉琴党内警告处分。
5.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白金仓,违规使用公款为单位每位职工购买名贵西装和发放补贴,给予白金仓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6.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焦东,执法中未按规定着装,给予焦东行政警告处分。
7.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大勇,违规为儿子操办“圆生宴”,给予陈大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
8.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党委委员贾国慧,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给予贾国慧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
9.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党政办主任李成亮,违规为女儿操办“百岁宴”,给予李成亮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