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致使有害猪肉流入市场,陕西省三原县农林畜牧局副局长鲁勇,三原县商务局副局长郝平吉,三原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主任赵建设三人,经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终结,日前已被移送起诉。
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5日王平军(已判刑)将注射有沙丁胺醇(瘦肉精)的生猪通过罗宏义(动检人员、已判刑)、张奎华(渠岸屠宰场场长、已判刑)在三原县渠岸定点屠宰场宰杀。两人在检疫检验时发现王平军宰杀的生猪含有瘦肉精,但徇于私情为其办理了生猪检疫检验的“三章两证”,致使含有瘦肉精部分猪肉流入市场。2013年5月3日,公安部将此案件列为督办案件并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逐级将该案转至三原县检察院办理。2014年1月14日,三原县对其监管部门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进行初查后,决定对鲁勇、郝平吉、赵建设三人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2014年3月11日三人因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被三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嫌疑人鲁勇、郝平吉、赵建设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案,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