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某单位女出纳侵吞700多万元公款用于赌博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2013-10-29 来源:中新闻 热度:4994℃

    法官说法

    一位法官表示,被告人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7033625.89元公款据为己有,且用于赌博,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成某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宣判

    本案中被告人成某持续实施贪污犯罪,非法侵吞单位巨额公款,其犯罪行为已为既遂状态。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成某被抓后认罪态度好,请求予以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等条款,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人成某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在案扣押的27万元人民币赃款,返还其原工作单位,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基本案情

    2007年,成某被调到自治区某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工作期间由于她表现良好,上级领导都很信任她,于是很少过问账目问题。

    成某本来就爱好赌博,在外欠了一大笔债,为了还清欠款,她开始一点点地挪用公款。第一次挪用公款后,她拿出一部分钱还了赌债,剩下的一部分则拿去赌博。可是赌场无情,钱很快输光了。之后,她壮着胆子第二次、第三次挪用公款。

    从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成某采取转账不入账、销毁支票和做假账等手段,先后146次侵吞公款,共计7033625.89元,用于赌博和还赌债。

    2011年4月,成某所在的单位领导查账时,发现少了很多公款,于是找成某询问究竟,成某随后卷款潜逃。今年5月,成某外逃时,被执法人员抓获,目前已追回27万元赃款。

    成某(化名)利用职务之便制作假账,在职期间侵吞了7033625.89元,用于赌博和还债。案发后,她携款潜逃。今年5月,成某被执法人员抓获,目前已追回27万元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