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广西永福县三皇乡林业站站长期间,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基金的过程中索贿近37万元,5月3日,三皇乡林业站原站长章凯被永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7-2009年中央每年下拨给永福县的森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基金617.5万元。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作为该项目的主管机关,按照程序将上级下拨的款项拨付给林农。这三年间,章凯利用身为三皇乡林业站站长的职务之便,当每户林农来领钱时,单独把林农叫到自己办公室,均以“项目资金是自己争取得来的” 和“上级打点费”为名,要求每户林农留一部分钱给林业站,实际上将该款据为己有。小的100多元,大的3万多元,先后向三皇乡各村屯约100余名村民小组长索贿100多次,敛财达36万多元。
去年3月,章凯调到永安乡林业站任站长,原以为自己当年索贿之事无人知晓,不料检察机关还是掌握了他犯罪的线索,依法对他进行了立案侦查,章凯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为了减轻罪责和逃避处罚积极向该县三皇乡各个被索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村屯退赔了35981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凯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章凯在检察机关掌握了他犯罪的线索后主动退赔了大部分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