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档案:孙多康,原系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副厅级、青海水泥厂厂长、青海水泥股份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将美国罗斯蒙特公司预付给青海省水泥厂的赴美费用28万元据为己有;受贿人民币220余万元、美元9000元,被青海省高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职务的变迁和不断地提升,使我陷入了深思,我知道自己年岁已大,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女友迟玉杰(后成为我的妻子)正在开公司,不帮助她有些过意不去,而这一切都需要钱。于是,我开始迫不及待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为孩子、为朋友牟取利益。
出于无奈,我不得不做这个顺水人情:1996年青海水泥厂扩建批复下来后,社会上各类企业来到厂里推销产品、联系业务,一时间各种条子、电话铺天盖地而来。为了避免出现失误,起初我决定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但当时作为好朋友的迟玉杰也参与了进来,应该说她在招投标中起不了什么作用,但生产厂家看在我的面子上,让她得到了许多好处。这主要是我对迟玉杰的感情,战胜了原则和理智。
随着接触、交往的增多,我发现原来在我心中一直不屑一顾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于是不捞白不捞的想法在我的脑海里彻底形成了。
1996年7月,青海水泥厂与苏州某研究院签订土建建设目标责任协议书,约定研究院负责对水泥厂扩建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为表示感谢,研究院的柳文(化名)送给了我50万元。尽管开始觉得有些不妥,心里忐忑不安,但静想一下,又自我安慰起来:自己不是以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收的,我是企业负责人,收一次也没啥。
2000年以来,我的思想应该说越来越“市场化”了,对外来的腐蚀已经不那么拒绝了,接受起来也有些心安理得。这一方面是自我安慰的结果,因为我认为自己没有利用控股公司总经理这个职务为自己谋私利;另一方面是我的思想和价值观都发生了变化,以前的我淡泊名利,以工作事业为第一,对自己严格要求,而现在总认为自身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想起以前当选省劳模时,我多次让出按照规定应得的奖励,觉得太吃亏了。由于吃亏的思想一直困扰着我,随着权力的增大,我敛财几乎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
回想我这一生,我是一个失败者。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一名领导干部,我本应更好地回报社会,但却因贪婪成为了阶下囚,在晚年时失去了自由。归结起来,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无非是两方面原因,主观和客观的,但无论怎样,主观上是第一位的。
对青海水泥厂可以说我了如指掌,职工信任我、拥护我,我也为之付出了一生,而这种付出远远超过我对孩子、对家庭的付出。在这期间,我结识了迟玉杰,对感情的追求、渴望使我忘却了原则、纪律甚至是法律。为了迟玉杰,我甚至愿意铤而走险。
我以前也曾羡慕那些“大款”,但对我来讲毕竟远了一些,也不愿去追求。但自从意识到自身价值被社会大大贬低了之后,心里的平衡被彻底打破了,总感到自己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回报太少。于是就本能的去寻求弥补,去实现新的价值观。
思想的变化反映在平时的学习上,就是重业务轻政治学习。当了领导后,组织多次通知我上党校学习,对此不感兴趣的我,多次以工作离不开为由拒绝,后在上级党委的严肃批评下才进了党校。因为在我脑子里始终存在一种想法,那就是只要把经济工作做好,其他方面都不重要。这就是我不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自省自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