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官网昨天发表文章,对2013年震惊云南高校的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甄朝党一案进行剖析。文章透露,该案共查处涉案人员41人,追缴赃款1070.4万元。
文章称,甄朝党是云南省教育系统三十年来级别最高、职称最高、学历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落马官员。
校园“虎”:一次就受贿240万元
2013年6月28日,媒体爆出消息,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甄朝党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在此之前,云南民族大学已有2名处级干部被双规。
2014年7月3日,甄朝党受贿案在昆明公开开庭审理,甄被指控涉嫌招生腐败、插手工程招标、收受他人财务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等11起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称,甄朝党在担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贿送的人民币711.8万元,欧元1万元、别克轿车1辆。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46.9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甄朝党当庭痛哭,承认公诉机关指控属实。
省纪委的这篇文章将甄朝党喻为“校园猛虎”,剖析了甄是如何一步步走上不归路的。文章称,随着省纪委专案组的深入调查,发现甄朝党疯狂敛财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从小恩小惠到一次性收受240万元巨额贿赂,其中的权钱交易触目惊心。
“不被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文章称,从2006年至2010年间,甄朝党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云南民族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726.6万元。此外,其经常出入经营性高消费场所,包养情妇,大肆挥霍公款,之后以会务费、接待费等名义公款报销,仅2009年至2012年就挥霍掉公款高达403万元。并且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违规划拨154万元给学校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超标车供其使用。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是一起典型的腐败窝案串案,共查处涉案人员41人,追缴赃款1070.4万元。”文章分析称,云南民族大学腐败案件充分暴露出云南民族大学制度不完善、有制度不执行、肆意破坏制度等问题,也暴露出云南民族大学监督主体长期缺位,监督工作乏力的问题。“不被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文章说。
甄朝党贪污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建设工程上。云南民族大学于2005年启动占地1600多亩,投入建设资金近16亿元的呈贡新校区建设,成为甄朝党疯狂敛财的摇钱树。开发商以重金行贿甄朝党,以期获得甄朝党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的“关照”。而甄朝党在收受建设方巨额贿赂后,利用“一把手”的身份和权力,直接违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
今年7月3日,云南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受贿案。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1起犯罪事实指出,甄朝党四次共收受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下属单位钢结构分公司经理李彦东贿送的人民币300万元,其中甄朝党一次自收人民币50万元,安排其学生黄恩民两次共代收170万元人民币,这220万元交给黄恩民保管;安排其学生杨志鹏一次代收并保管所收受的贿赂款80万元人民币。事后为行贿单位谋取了工程上的利益。
他还收受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经理杨福云贿送的人民币240万元,安排其学生黄恩民代收并保管该公司所送贿赂款240万元;收受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张迎跃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安排其学生杨志鹏代收并保管该公司所送贿赂款100万元人民币;收受云南建工集团六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旭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1万欧元;收受云南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以及昆明华敏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其他单位人员行贿,为行贿人谋取了工程建设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