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多康从1970年来到青海,漫漫33年,在人生的旅途中可能是漫长的,酸甜苦辣难以言表,路是自己走的,一切过去了,该面对现实去承担应该由他承担的责任了。
把私欲投置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之中
孙多康,汉族,1946年12月1日出生,江苏省扬州市人。1969年孙多康毕业于原北京建筑工业学院,70年分配到青海水泥厂筹建处工作。当时的他,立志在走向社会后,远离政治,埋头业务。在青海水泥厂筹建期间,他当过工人、现场施工管理人,直至76年7月建成投产,他又干过车间技术员,当过化验室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等职。
1984年10月孙多康任第二水泥厂的厂长。1987年5月上级组织将他调回青海水泥厂任厂长。1995年以后,孙多康从事业和成就感讲,已坦然辉煌。从技术业务上讲,在恢复技术职称评评定时,孙多康就在全省破格直接从助理工程师晋升高级工程师,紧接在全省第二批又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除了在1989年底派送日本学习企业管理之后,1993年又被省上选送到美国学习经济管理。
经过二次国外学习,孙多康大开了眼界,掌握了不少国际先进的技术、管理知识。他自认为已具备将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强化科学管理,再加上资产、资本的运作,完全有能力把青海水泥厂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使技术继续发展,应该说,孙多康过多注重了业务学习提高,在得意之时,放松了自己的要求,尤其政治上、法制意识上几乎完全忽视了。“从扩建项目招投标开始,我的所见所闻,在市场经济的竟争方式下,对我开始产生了影响,人们在潜意识中,本能地存在物质的追求,只不过在适当的条件下会萌发的,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法制意识,才有可能防止,而我恰恰放松了。”孙多康开始尝试甜头了。
1997年11月,青海省政府又任命孙多康为省投资控股公司总经理(副厅级)。毋庸置疑,在孙多康任主要领导职位的初期,他确实为青海水泥厂的发展作过贡献,但正是有了一些成绩,孙多康就开始自傲起来,开始运作起手中的权势,把私欲投置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之中。
1997年为了使水泥厂花费了六年时间的扩建项目尽快上马,孙多康从建设总行争取到一笔专项贷款,条件是其余配套资金必须到位,同比例使用。资金到位了,但不能放开使用,地方投资解决不了,这时,深圳金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到该厂寻求投资合作项目,经过一番视察,洽谈,速报批准等工作,终于在1997年8月在深圳与金田公司签订了金田投资收购青海水泥厂产权的协议,10月在西宁举行产权交接仪式,金田公司通过对孙多康聘任使用以达到控制管理青水厂的目的,金田公司收购了青海水泥厂产权51%,并要求孙多康调到金田,对青海水泥厂进行管理。10月产权交接后,金田公司通知他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工资,人事关系和准备调档案。工作安排他任金田公司副总裁,兼任青海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1997年11月起一切待遇均按公司副总裁对待。
职务的变迁和不断地高升,使孙多康陷入了深思,他知道自己年岁已大,一个孩子在日本留学,一个孩子在北京上学,一向对自己不错的女友迟玉杰正在开公司,不帮助她些也过意不去,而这一切都需要钱。于是,他开始迫不及待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为孩子、为朋友牟取利益来了。
1996年青海水泥厂扩建批复下来后,社会上各类企业来到该厂推销产品,联系业务,一时间各种条子、电话,多种关系扑天盖地而来。各种诱惑、行贿、赤裸裸的交易猛烈向孙多康进攻,刚开始时他尚能抵抗、拒绝。为了避免出现失误,孙多康决定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既有利于降低选举情况,又能摆脱很多矛盾。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作为嫡系的迟玉杰也参与了进来。出于无奈,孙多康不得不做这个顺水人情。应该说迟玉杰在招标中标中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中标以后,生产厂家看在孙多康的面子,迟玉杰利用了孙的影响力,得到了许多好处。“这主要是我对迟玉杰的感情,战胜了原则和理智。”孙多康这样说。
收一次没啥,再收一次又能有啥?
1996年7月至11月,青海水泥厂与苏州某研究院签定土建建设目标责任协议书,约定青海水泥厂委托苏州某研究院负责对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工程进行全面管理,1997年至2000年苏州某研究院的柳文(化名)分别以5万元、10万元不等的数额,在孙多康办公室等处将50万元现金交给了孙多康。金田控股收购青海水泥厂后,由于孙多康是以金田副总裁名义在青海水泥厂工作,所以当苏州某研究院给他送钱时,尽管开始觉得有些不妥,心里忐忑不安,但静想一下,又自我安慰,自己不是以国家工职人员收的,是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所以一次、二次地发展下去,收一次没啥,再收一次又能有啥。
1995年,四川某机器厂业务员到青海找孙多康联系水泥厂扩建工程中供应主机设备事宜,并邀请孙前往考察。1996年8月,孙多康带好友迟玉杰等人到四川实地考察,授意对方与迟玉杰洽谈供货的具体问题。四川某机器厂副厂长胡亚鹏(化名)与迟玉杰商定投标前给迟玉杰回扣30万元。1996年9月13日胡亚鹏在西宁宾馆房间将30万元现金交给了迟玉杰。后四川某机器厂中标总价值1200余万元。
1995年,杭州某开关厂推销人员许良(化名)、骆成民(化名)多次找孙多康推销产品,孙多康授意让他俩与迟玉杰商谈供货事宜,迟玉杰答应帮忙,但要求中标前给好处费50万元。1995年底在西宁市胜利路一招待所内许良将5万元现金交给了迟玉杰,1996年夏天又在青海省某工业厅招待所将20万元现金交给了迟玉杰。后杭州某开关厂部分中标,价值300余万元。
1996年9月江苏省某建筑公司以青海建筑实业发展中心的名义,承揽青海水泥厂扩建工程,为感谢孙多康的关照,该建筑公司经理肖平(化名)于1999年春节前,2000年春节前和2001年下半年分别送给孙多康现金1万元、2万元和4万元共计现金7万元人民币。
1997年,为了筹集资金完成扩建项目,孙多康四处奔走洽谈,招商引资,确实是出力不少。从五、六份月起,陆续有投资商来到水泥厂,金田公司也是这个时期,来到该厂进行考察的。还有北京的盛华公司(化名),盛华公司的总经理任天(化名)是孙多康在日本进修时的同学,他看中了青海水泥厂的项目,当时就许以高价和其它优先条件,要求合作,将青海水泥厂重组。但因该公司的方案不可行,孙多康没有答应。
此时孙多康已意识到了自身的价值,他认为自己的水平并不比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方人低,自我的意识开始加强,直到1997年10月份金田合作成功,他的工资关系转到金田,金田任孙多康为公司副总裁,很快又进入董事局当董事。随着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孙多康心中的平衡度彻底打破了,他接触多了,交往广了,从上到下,北京到青海,从国内到国外,看到的,见到的,原来在他心中一直认为是恶劣的丑陋,甚至是犯罪的现象,其实比比皆是,广泛存在。不捞白不捞的心态已经在孙多康的脑海里彻底形成。
1999年9月,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美国罗斯蒙特公司集散型控制系统设备,按合同规定,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制造过程”和“出厂检验”两个环节中分别派人赴美国检验设备,费用由罗斯蒙特公司承担。罗斯蒙特安排第二批赴美检验人员,费用3.8万美元,因各种原因,孙多康等第二批赴美检验人员一直未能成行。
2002年8月孙多康经与罗斯蒙特公司代表宋云(化名)商量并由孙多康私自出具了青海水泥有限公司的便函,由孙多康通过北京燕山某有限公司的伊强(化名),将3.8万美元兑换成人民币31.54万元转入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扣除税金等费用后,付给伊强28万元人民币。
2002年10月伊强应孙多康的要求将7万元人民币兑换成100万日元给了孙多康在日本的儿子郑浩。并在北京交给孙多康现金21万元人民币,孙多康将其中的1万元交给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孙浩,并将剩余20万元交给了妻子迟玉杰存入银行。
2000年以后,孙多康的思想应该说是愈来愈“市场化”了,对外来的腐蚀已经不拒绝了,接受贿赂来也是心安理得,毫不顾忌了。
2000年7月,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日本某公司14.4万美元的气体分析仪设备,日本某公司业务员刘珍(化名)许诺给孙多康1万美元回扣。在青海水泥支付了90%的设备款后,2001年下半年,刘珍在其西宁所住宾馆房间送孙多康0.9万美元。
2000年3月28日,时任上海中改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的李涛(另案处理)与该公司股东张卫东(化名)谋划为减少和避免上海中改对青海水泥投资入股的风险,以委托证券投资的名义控制青海水泥股份公司(简称“青海水泥”)技改资金,由李涛到孙多康出差上海所住扬子江酒店的房间,向其提出青海水泥将技改资金委托给上海中改进行证券投资,并许诺给孙多康100万元好处费。孙多康答应委托投资2000万元。次日,李涛到扬子江酒店孙多康所住房间,给了孙多康40万元现金。
2000年4月14日,青海水泥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将技改资金2000万元以7.5%的利率借给上海中改使用半年。2000年4月18日,在孙多康的授意下青海水泥给上海中改转2000万元。2000年“五一”节前,孙多康回天津父母家过节途径北京,李涛亲自到机场去接孙多康,并将装有6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保险箱交给孙多康。孙多康很得意的将这个箱子拿上,并在李涛的陪送下来到天津母亲家过节。
2001年和2002年春节前,西宁市中庄乡某村塑料制品厂的承包人谢光辉(化名)为感谢孙多康在使用其厂产品水泥包装袋等方面的照顾,两次共送给孙多康现金4万元人民币。
在孙的授意下,迟玉杰就成了孙多康收受贿赂的代言人和行为人
写到这里有必要谈谈孙多康的生活轨迹。1970年,作为孙多康同学的前妻宋临清(化名)同他一起分配到青海水泥筹建处工作。71年元月他们结为夫妇。结婚后宋临清长期在北京住,在青海的工作,生活时间很短,为了家庭和孩子他们一直要求调回北京,打倒“四人帮”后,至1979年他们终于联系到国家建材工业部。但因企业坚决不同意让孙多康调走,而未办成。1984年,因孙多康被组织安排到第二水泥厂任厂长,工作调动一事又搁浅下来。
1985年,宋临清调回北京,从此孙多康开始了独身生活。过了几年,一个女人闯入了孙多康的生活中,她就是迟玉杰。迟玉杰是中惠经贸公司的经理,经常要与孙多康接触联系些水泥生意,久而久之,二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1990年以后,孙多康开始喜欢并爱上了迟玉杰,且关系发展得越来越深。
同时,与前妻的感情裂痕也愈大,这中间尽管他也有调离青海返回北京的想法,但终因青海方面不放人而未能成功。“我谈不上家庭生活,没有什么亲情,与迟玉杰的关系也就一直发展下来,”这样发展的结果只能是造成家庭的最终破裂、失败,2002年6月孙多康与迟玉杰结成了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按孙多康的话讲,他与迟玉杰是真心相爱的。在感情上经受挫折,长期分居,单身的孙多康只能加倍的爱她、感激她。婚后,在生活上迟玉杰确实给了孙多康无微不致的关爱和照顾,直到他们事发。
迟玉杰,汉族,1958年11月5日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吉林省扶余市人。迟玉杰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他利用孙多康的权利,极尽做女人之能事,对孙百般恩爱,得到孙多康的极大信任,在孙的授意下,迟玉杰就成了孙多康收受贿赂的代言人和行为人。他们夫妇坑瀣一气,大肆贪污受贿,在迟玉杰的直接参与下,孙多康成为青海省建省以来最大一个收受贿赂的经济罪犯。
除了同孙多康一起收受贿赂外,作为中惠经贸公司经理的迟玉杰却同时也在另一条犯罪道路上行进。1997年至1998年,迟玉杰承包经营西宁中惠经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期间,该公司从青海水泥厂购进“525”标号的水泥750吨,以每吨350元的价格分别销售给西宁市城西建筑公司一处、青海水泥厂二线扩建工程,其中100吨未作销售收入。1998年该公司又从青海水泥厂购进“425”标号的水泥5000吨,以每吨280元价格销售给苏义祥、吉绍武,全部未作销售收入。1998年,该公司多列经营费用129883.12元,管理费用95048.35元。偷逃增值税208504.26元,企业所得税75806.62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4595.29元,共计偷逃款298906.17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535376.24元的56%。
随着权力的增大,孙多康几乎达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他万万没有料到正是他的得意忘形,使他东窗事发露了陷。2000年3月初,美国太平洋涛集团上海代表处与青海投资控股公司投资部联系在青海合资办厂,生产多媒体可视电话,投资部负责人刘庆阳(化名)向孙多康作了汇报,3月23日孙多康在与青海投资董事长孙存旺(化名)、副董事长唐建设(化名)三人碰头会上,通报了合资办厂上可视电话之事。并派刘庆阳、田思中(化名)去太平洋涛上海办事处考察,随后孙多康也应邀赴上海考察,妄自尊大的孙多康只看了对方提供的资料,未到有关部门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就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2000年4月14日太平洋涛的负责人赵龙(化名)、程武(化名)来西宁,孙多康决定与赵龙签署了青海投资与太平洋涛关于合资组建青海康隆电子有限公司的合同及合同章程。4月17日孙多康签发向省计委投批年产1万台多媒体可视电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5月9日孙多康又签发向省外经贸厅申请审批青海康隆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报告,均得到同意的批复。5月17日取得省工商局颁发的合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此期间太平洋涛电话称已与新加坡客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第一批订单是2000台,要求6月底出样机,建议采用深圳根叶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进货单位,并发来该公司资料的传真。5月26日孙多康派投资部的刘杨(化名)去深圳垠叶公司考察,刘杨与该公司进行洽谈后向孙多康汇报并提出他不懂电子元器件,希望派技术人员到深圳,要求货比三家等建议,孙多康未予采纳,并口头授权刘杨与深圳根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刘杨向孙多康汇报太平洋涛公司已给深圳根叶公司支付10.19万美元的设备款,5月24日孙多康决定电汇61万元为预付货款给深圳根叶公司。6月12日与该公司联系时发现被骗,遂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仍在侦查中,造成6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夫妻双双走上了被告席
孙多康,迟玉杰涉嫌贪污,受贿,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等犯罪案件,分别由省纪委,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移送青海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此案涉案人员职级高,涉案数额巨大,涉嫌罪名多,涉及地域广,社会影响较大。对此,青海省院党组和检察长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具体部署,从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办案力量,侦查措施,工作纪律,安全防范,后勤保障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主管检察长、局长具体组织协调办案工作,抽调政治强,业务精,办案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体办案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侦查工作,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八小时”外加班加点,先后13人次赴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安徽、江苏、四川、重庆等省(市)调查取证,连续半个月时间,集中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
经过三个月时间的侦查,终于将孙多康贪污人民币28万元、受贿人民币161万元、美元0.9万元,孙多康和迟玉杰共同受贿人民币59.14万元,孙多康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迟玉杰偷逃税款298906.17元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2003年10月31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贪污、受贿,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夫妻双双走上了被告席。
2004年3月25 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孙多康的贪污受贿事实昭然于天下。
孙多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美国罗斯蒙特公司预付给青海水泥厂的赴美费用28万元据为己有,已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孙多康为他人承建工程、购买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美元9000元;伙同迟玉杰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9.14万元。收受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声誉,破坏了国有公司的正常管理活动,已构成受贿罪。孙多康在审查期间,主动坦白贪污、受贿犯罪事实,依法以自首论,且贪污、受贿赃款均全部追缴,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其贪污罪可依法减轻处罚,对其受贿罪可依法从轻处罚。
此外,孙多康在担任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与美国太平洋涛集团上海代表处合资办厂,生产多媒体可视电话签订、履行合同过程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况未进行认真的咨询、考察,严重不负责任,致使所签订的合同成为虚假的经济合同,造成国有资产61万元被诈骗,损失重大,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迟玉杰利用其与孙多康的特殊关系及孙多康在职务上的便利由其出面与请托人联系请托事项并收取贿赂,为请托人在承建工程、购买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贿赂款人民币59.14万元,构成受贿罪。
迟玉杰在承包经营西宁中惠经贸公司期间,以隐瞒销售收入、虚列经营费用、谎报应纳税项目、数量、扣除项目、抵税等手段偷逃税款298,906.17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535,376.24元的56%,构成偷税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完全成立。
2004年3月29日下午一审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孙多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万元。迟玉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审判前,孙多康对记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悟:“我这一生走到今天这阶下囚的地步,能给社会、组织提供些正面、反面和有益的提示和思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