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湖南省洞口县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洞口县商务局原局长王某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王某在洞口县商务局任职期间,伙同商务局原副局长刘某(已起诉)、商务局原企业股股长唐某(已起诉),滥用对洞口县域内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职责,于2009年至2013年间,以虚报洞口县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数量的方式非法套取中央预拨付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70.267万元,并于2013年11月,通过安排各屠宰场填制虚假的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申领表、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申领表以及领条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字就违规从套取出的资金中下拨给五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760580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另查明,在洞口县商务局任职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89800元,多次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