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韩建林、柯海泉涉嫌行贿罪、非法采矿罪,戴旺朝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
芗城区检察院指控,2012年下半年,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为使韩建林、柯海泉等人为股东的新河来砂场获得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权,由其从中协调理顺关系,使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疏浚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并使新河来砂场取得总计15万立方采砂权。为感谢林旺生提供的帮助,韩建林、柯海泉经商议后,共同出资160万元,分两次由韩建林经手送给林旺生。
林旺生为帮助韩建林等人经营的新河来砂场进行非法超量采砂,规避或减轻芗城区水利局执法部门对其违法采砂的查处,在2010年底到2013年,林旺生先后收受韩建林送的5000元购衣卡、10000元消费卡和价值11600元的香烟等。
芗城区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