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新近对荆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幸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宣布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组织查明,幸敬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与他人通奸。幸敬华的个人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幸敬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