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水江林业局原副局长王某(副处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成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近日,王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2007年,白水江林业局与个体户陈某合资开发建设花庄坝水电站,按照6:4的股权比例出资。2010年10月,陈某提出撤资,白水江林业局决定收购陈某所持有的40%股权,预计支付陈某转让费810万元。2010年12月,白水江林业局向陈某支付了第一笔转让费500万元,在剩余款项还未拨付时,陈某找到副局长王某帮忙尽快拨付尾款,并提出要送感谢费。2011年1月,白水江林业局向陈某支付了尾款,陈某便向王某送上10万元。案发后,王某投案自首并退还10万元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