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一官员侵吞公款10万元潜逃两年终获刑

2014-11-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2672℃

    原任广西兴业县粮食局党组书记的范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0万元,案发后畏罪潜逃近两年之久,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近日,兴业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某涉嫌贪污罪及单位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范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范某伙同该县粮食局局长李某、副局长唐某及下属粮食储备管理公司主持全面工作的副经理王某、会计谭鸿阳等人密谋侵吞公款,指令下属的基层粮所、粮库从粮食局下拨的专项仓库维修款中套取65000元及通过虚开发票从该县粮食储备管理公司账户中套取公款35000元,共套取10万元进行私分。

2012年5月25日,兴业县检察院对范某进行立案侦查。案发后,范某畏罪潜逃,检察机关对范某采取网上追逃措施。2014年4月20日,潜逃了近两年、四处躲藏惶恐度日的范某在广西防城港市被抓获归案。同年7月9日,兴业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