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右江区某单位工作人员贪污10万余元被诉

2014-11-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48℃

    本该无偿发放给农户的肥料竟被人利用职务之便转卖,变现所得10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近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以贪污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男,50岁,大专文化,系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某单位工作人员。2005年至2007年,张某代表其所在单位向广西南宁某单位购买肥料。该肥料本该用于无偿发放给农户,作为财政支农的一项专项补贴,但张某与广西南宁某单位负责销售的人员协商,将其中一部分肥料转卖变现,后张某将转卖变现所得的10万余元钱用于个人开支。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0万多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