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挪用公款罪而在青海省柴达木监狱服刑的张战军,因有挪用公款504万元的漏罪,2011年元月28日,格尔木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张战军是青海盐湖钾肥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2004年底至2005年元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453200元,2008年4月,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格尔木市检察院侦查查明,2004年10月31日,担任青海盐湖钾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战军,代表公司与福建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总金额504万元。同年11月11日,张战军签收了福建某公司50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二天,张战军谎称因钾肥价格上涨,对方不愿做该单生意为由,利用职权勒令本公司财务人员在《银行承兑汇票》上背书,且在《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签署“原票已退回”留存,张战军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原件。
2004年11月21日,张战军以格尔木某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出具《委托函》,委托青海盐湖钾肥销售公司将50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贴现,并与青海盐湖钾肥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到格尔木中国银行营业部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同年11月25日,青海盐湖钾肥销售公司收到贴现解付的504万元后,张战军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款挪用给朋友经营的格尔木某实业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