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水县黄桥镇副镇长曾杰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三个月内贪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32.7万余元。10月29日,曾杰被吉水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3月至5月,分管新农村建设的吉水县黄桥镇副镇长曾杰利用职务之便,在该镇大桥村委会新农村建设点扫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伪造新农村建设承包合同、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大桥村委会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50325元,其中支付工程款和税金122973.7元,另将327351.3元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曾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