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大焕(正厅级)受贿、贪污一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于昨日9时30分在焦作中院一号审判庭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9时30分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大焕利用其担任中隧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28.61万元、美元5000元、欧元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被告人郭大焕在其担任中隧集团董事长期间,侵吞公共财物共计5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大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郭大焕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焦作市纪委组织100余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郭大焕曾主持参加了西康铁路秦岭隧道等20多项国家重点工程的施工生产及技术管理。
郭大焕从2003年3月起担任中铁隧道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职位,2009年曾被授予洛阳市第七批优秀专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2013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对郭大焕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