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市原纪委书记张俊明
据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晋城市纪委对高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张俊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俊明在担任沁水县、高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收受礼金,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晋城市纪委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俊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俊明简历
张俊明,男,1963年8月出生,山西平顺人,本科学历,1990年3月入党,1978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晋城市高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1978.03--1979.01 平顺县石城镇黄平学校教师;
1979.02--1981.02 平顺县石城镇豆口学校教师;
1981.03--1983.05 平顺县石城中学教师;
1983.06--1985.06 在晋东南师专外语系学习;
1985.07--1987.11 平顺一中教师;
1987.12--1992.06 陵川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2.07--1995.01 陵川县委办督查科科长、副科级督查员;
1995.02--1998.07 陵川县秦家庄乡乡长;
1998.08--1998.11 陵川县马圪当乡党委书记;
1998.12--1999.03 在中共晋城市纪委工作;
1999.04--2001.05 中共晋城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
2001.05--2006.05 中共晋城市纪委常委;
2006.05--2011.05 中共沁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05--2014.11 中共晋城市高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