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北京石油机械厂虚构设备采购事项,使用虚假发票在生产费用中列支2079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其中向7名厂领导共发放289.4万元。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资委查处。2012年6月,国资委纪检部门对该厂7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北京石油机械厂虚构设备采购事项,使用虚假发票在生产费用中列支2079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其中向7名厂领导共发放289.4万元。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资委查处。2012年6月,国资委纪检部门对该厂7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