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纪委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生于1965年的他也成为十八大以来,最年轻的落马省部级官员。
记者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发现,孙鸿志仍在“总局领导”一栏中。
履历20余年煤炭领域工作经验
根据孙鸿志上述简历,他曾长期在煤炭领域工作,历任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等职务。加入国家工商总局前,其职务为吉林省市委副书记,市长。
表态曾主张反垄断要打“大老虎”
孙鸿志最后一次露面是在12月5号,其到陕西省工商局,调研工商体制调整、商事制度改革和监管执法等工作情况。
根据公开报道,在这次调研中,他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把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讲政治,讲大局,实事求是,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职能发挥、国家发展、老百姓受益。
孙鸿志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工商部门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严厉查处一批搞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大老虎”。
当时孙鸿志还强调,目前垄断案件的涉案主体类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对这些如果不能依法进行查处,将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损害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要挨老百姓骂的。
孙鸿志简历
孙鸿志,男,汉族,1965年9月生,吉林蛟河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现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6.07-1990.09 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自动控制室研究人员、助理工程师(其间:1986.07-1989.09 在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1989.09 获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
1990.09-1995.03 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公司科技中心工程师、科技处科长
1995.03-1997.0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7.01-1998.03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1998.03-1999.05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副厅级)
1999.05-1999.1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厅级)(期间:1999年4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证书)
1999.11-2001.07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1.07-2001.1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2001.11-2004.09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7 在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2004.06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5.0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5.01-2006.03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3-2006.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12-2010.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7.01-2008.09 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1.01-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
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