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销售商户假冒农民套取补贴款4万余元获刑

2015-01-05 来源:正义网 热度:1214℃

家电销售商户利用受委托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冒其他农民身份,套取国家家电补贴资金4万余元。近日,由江西都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程某在都昌县汪墩乡经营“程某家电维修店”(个体工商户)期间,向都昌县商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商管办”)提交销售网点备案申请,经商管办备案,“程某家电维修店”成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获得销售下乡补贴家电资格。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期间,被告人程某违法规定,利用申报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的便利,虚增111件下乡家电的标识卡,虚报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共计42490.9元。2014年3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到都昌县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侦查机关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利用受委托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冒其他农民身份,套取国家家电补贴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已退清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