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嘉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嘉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洪嘉祥简历
洪嘉祥,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大学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正厅级)等职务。
曾任宁波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综合一处副处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局长;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中共慈溪市委副书记、慈溪市人民政府市长、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中共慈溪市委书记、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兼);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局长级)等职务。
2012.02--2014.06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4.06--2014.12 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系十二届宁波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