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5-01-0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53℃

1.宜昌市城管监察支队违规借车,该支队长李大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正兵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母祥玉滥发津补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随州市教育局局长张道亮滥发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滥发津补贴,该局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佘远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大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余利明违规进入私人会所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黄石市港航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治发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南漳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王斌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蕲春县违规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蕲春县住建局局长骆敬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蕲春县住建局原局长、现任武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祥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