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南县兴隆乡党委书记樊喜友,挪用良种补贴和粮食补贴资金用于乡政府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2.佳木斯市郊区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魏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密山市富源乡司法所所长肖培旭,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长龙山村村委会主任赵喜生,大办喜庆事宜并阻碍执纪人员履行职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加格达奇林业局古中经营所主任郭良军,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1.甘南县兴隆乡党委书记樊喜友,挪用良种补贴和粮食补贴资金用于乡政府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2.佳木斯市郊区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魏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密山市富源乡司法所所长肖培旭,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长龙山村村委会主任赵喜生,大办喜庆事宜并阻碍执纪人员履行职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加格达奇林业局古中经营所主任郭良军,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