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科技厅长李兴华涉贿逾4千万 半数为儿还赌债

2015-01-07 来源:新快报 热度:1482℃

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兴华因涉嫌受贿现金和股份合计价值超4000万元,明日将于深圳市中级法院过堂受审。其一共被指控犯有10宗受贿事实,现金与股份几乎各占一半,更用这笔钱给儿子还赌债。李兴华对行贿者有求必应,自2007年至事发为止,其向这些企业拨付超过2.7亿元的专项资金。

求人为儿还2000余万赌债

在李兴华被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当中,其儿子李某(另案处理)或许是李兴华受贿的最大原因。

根据检方指控,李兴华曾向行贿人多次倾诉儿子李某有赌博的恶习,欠下了巨额赌债。为此,李兴华要求行贿人叶某、唐某等帮其儿子李某解决偿还赌债。为感谢李兴华对其公司在广东省科技厅申请项目扶持资金方面的照顾和支持,两人马上答应,多次出资为李某偿还赌债共计人民币1840万元。

李兴华护子之心尤为强烈,即便在2012年底,广州市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的风口浪尖,李兴华也还是将一公司老总送给其的干股变卖成现金,将卖得的钱当中的400万元用于偿还李某欠下的赌债。

收受股份贿赂记亲戚名下

在李兴华被指控的10宗犯罪事实当中,其受贿构成中绝大部分是各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总价值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但其深知自己因身份问题,不便于直接收受这些股份,因此发动全家甚至司机,将这些股份“暂时”交给各路亲戚“打理”。因此直至案发前,李兴华均未从这些股份中获得分红收益。

李兴华接受多家企业的股份贿赂,有的高达三成。有的登记在妻子的姐夫名下,有的在侄女、妻子姐姐名下,甚至登记在弟弟的司机名下。

怕纪委查处急忙处理贿款

据检方指控,李兴华在担任广州市科技厅厅长和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给予多家企业科技扶持资金,总数额多达2亿7092万元。

2012年底开始,广州市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李兴华担心自己问题暴露,迅速将多项贿款处理掉。但李兴华还未能把所有贿款处理完毕,就于2013年9月29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而事发后,其妻子魏某兰目前仍一直在逃。

受贿情况

现金人民币1991万元、港币110万元、美金3万元,干股折合人民币价值2160万元,合计约人民币42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