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政协原主席王宝军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河北省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河北省衡水市政协原主席王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宝军简历
王宝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河北故城人,1976年5月入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13年04月任衡水市政协主席。
协助杨慧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税、金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机关、法制、重点项目、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招待处、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市物价局和衡水银监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衡水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衡水分行、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各保险公司衡水分公司及其它金融单位。协助杨慧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系人大工作。一届市委委员。
1990.09-1995.09 安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
1995.09-1996.08 衡水地区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衡水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6.08-1998.03 饶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3-2001.06 饶阳县委书记(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4.04 衡水市副市长(1999.03-2001.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4.04-2006.09 衡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09-2010.03 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3-2013.04 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3.04- 衡水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