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9日从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了解到,福建省浦城县某园区管委会主任王则孙(化名)在其担任管委会常委副主任、主任的十年期间受贿50余万。2015年1月,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已经退休的王则孙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1年至2010年期间,王则孙担任浦城县某园区管委会常委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手上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园区土方工程的施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为园区企业入园的相关问题给予积极协调处理,先后16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及企业集团钱款50余万元。
其中,2002年至2007年,王则孙先后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董某为感谢其关照的贿赂款28万,收受的金额从最初的两、三万到后来的五万、八万,收受地点也从原来的隐蔽的、偏僻的荒郊发展到自己家中、单位办公室。在他任职期间,本应是职责分内之事,也成了他中饱私囊的手段。
在接受园区公司的委托建筑单位时,他意图从中谋利,便将该工程介绍给与之认识的柴某承建。2005年临近春节时,柴某为感谢王则孙为其介绍建筑工程,送给王10万元。2014年3月,该县纪委经初步调查后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退休后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在位时的贪婪,让自己只能在牢狱中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