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被判无期徒刑

2015-01-19 来源:人民网 热度:3006℃

  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上午以受贿罪,对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东阳档案

张东阳,1964年8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3年沈阳市警察学校刑侦专业毕业。历任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长白派出所民警、东陵区公安分局刑警一队侦察员,东陵区凌云派出所副所长、所长,东陵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等职。2014年1月下旬,张东阳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1981-1983年沈阳市警察学校刑侦专业学习;

1983-1989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长白派出所民警;

1989-1991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刑警一队侦察员;

(1988-199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1994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副所长;

1994-1996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所长;

1996-1996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

1996-1997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副处级);

1997-1998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正处级);

1998-2001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1996-1999年辽宁大学科社与国际共运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2001年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2001-2001年沈阳市纪委常委;

2001-2004年沈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2004-2004年辽宁省辽中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4-2010年辽宁省辽中县委书记;

2010-2010年辽宁省辽中县委书记,沈阳保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0-2011年沈阳市副市级干部,辽中县委书记,沈阳保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07-2010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11-沈阳市副市级干部,辽中县委书记,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3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