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受贿2000余万元一审被判死缓后提起上诉,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闻清良的情妇钟华的上诉亦被驳回。据了解,此前市高院二审开庭时,闻清良否认全部罪行,称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
闻清良的辩护人在二审中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称闻清良并未占有庞某给予的青岛房产。经查,多名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证明,庞因闻清良帮助其解决了铁路运力,为表示感谢为闻清良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购买房屋一套,该房落户于闻清良的另一位情妇梁某之兄名下。
二审中,闻清良称自己是正当履行职务,没有收过任何财物。经查,根据多名证人证言和另案处理的钟华的供述等证据,足以证明闻清良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钟华共同受贿的事实。
市高院认为,闻清良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闻清良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最终,市高院裁定驳回闻清良的上诉,维持原判。据悉,闻清良的情妇钟华一审被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钟华提起上诉,市高院审理后亦驳回钟华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