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纪委监察局5日公开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例,涉事干部因顶风违纪受到处分。
其中,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杰因违规操办儿子婚事被处分。据通报,2013年4月28日,王杰操办儿子婚宴50桌,宴请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8600元。日前,经查实后,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供销社主任科员严友圣因违规操办女儿婚事被处分。2014年8月19日,严友圣操办女儿婚宴18桌,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2900元。2014年11月6日,严友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雾渡河派出所指导员高长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2014年8月23日,高长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25桌。2014年11月16日,高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3名违规村干部也被通报。点军区桥边镇天王寺村党支部书记王美林因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党支部书记王治刚因违规操办妻子“生日宴”,点军区土城乡穿心店村党总支书记苏世海因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陈俗陋习,积极带动良好社会新风的形成。坚决抵制大操大办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