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经销商的500元也收,2000元也要,给得多的就多推广,给得少的就少推广。近日,江苏省兴化市4个乡镇农技站负责人因涉嫌收贿罪,经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分别被该市法院一审判决五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兴化市陈堡镇农技站原副站长张某受农机销售公司请托,帮助宣传、推广农机产品,并在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款申请中给予关心,2012年年底至2013年4月,先后收受贿赂56500元。兴化市周庄镇农技站原站长吕某、竹泓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孙某、钓鱼镇农技站原站长周某,受农机销售公司请托,帮助宣传、推广农机产品,并在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款申请中给予关心,分别先后收受贿赂合计价值人民币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