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家电老板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领刑

2015-02-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86℃

经营家电的个体商户张某利用受委托管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冒其他农民身份,虚假套取国家家电补贴资金2万余元。近日,由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在都昌县万户镇经营“兴华家电店”(以下简称“兴华家电”)期间,向县商业管理办公室提交销售网点备案申请,经商管办备案,“兴华家电”成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获得销售下乡补贴家电资格。2012年2月至2012年9月期间,张某违反相关规定,利用厂家配送的下乡家电标识卡,假借他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公民身份信息,非法套取下乡家电的补贴款共计25826.06元。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侦查机关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受委托管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冒其他农民身份,虚假套取国家家电补贴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贪污罪;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也已经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