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补贴款获刑

2015-02-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28℃

江西两村官在协助政府从事国家粮食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粮食补贴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近日,由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徐某在2008年至2009年担任澧溪镇坎上村委员会副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政府从事粮食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粮食补贴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3016.7元。

2009年的一天,徐某召集朱某及各组组长开会,会上徐某提出通过多填报粮食补贴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各组组长多领的粮食补贴款用于发放组长工资,朱某等人表示同意。此后每年申报粮食补贴面积时,朱某都给自己、徐某及各组组长多填报粮食补贴面积,经徐某审核后上报。2010年至2014年,徐某、朱某以此种方式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26062.3元,其中徐某骗取11845.1元,朱某骗取14217.2元。二人将该款用于各自家庭和个人开支。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朱某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朱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国家粮食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粮食补贴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两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两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