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加油站片区经理助理的便利条件,盗取经理保管的保险柜钥匙,盗窃加油款的被告人詹承钰,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该县法院以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并责令退赔208587.65元。
今年45岁的被告人詹承钰系福建尤溪人,案发前是沙县某加油站员工。因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被提拨为沙县片区经理助理,之后染上博彩恶习,因自己工资有限,就打起了窃取单位营业款的歪念。
2014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在短短的五天内詹承钰利用熟悉加油站工作环境的便利,盗得加油站片区经理保管的保险柜钥匙,并先后五次用该钥匙打开保险柜,窃取加油站放置在保险柜内的营业款212492.65元,随后将盗取的21万余元全部转入网上时时彩平台购买彩票,结果全部输光无力偿还。案发后加油站经理发现营业款不见后,经询问詹承钰主动交待了自己盗窃的事实,且在加油站报警的情况,仍在现场等候处理,并退赃3905元。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承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五次盗窃,共窃得212492.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具有自首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