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原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公诉

2015-02-1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44℃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检察院对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井开区)综合执法局原局长王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依法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于2009年11月6日担任井开区综合执法局局长,负责开发区内的城管、土地、矿产、违章建筑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2012年12月,被告人王某接到举报电话称井开区彭家村委砂窟居民点有人在偷挖白泥,后安排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某等人到现场查看。周某发现现场有挖机和铲车在开采白泥,且系赖某等人无证开采白泥。后周某向王某如实汇报了现场情况,但王某既未依照职权安排综合执法大队的队员去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理,也未对赖某等人无证开采白泥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政执法措施,致使赖某、肖某等人非法开采白泥矿长达3个多月,非法采挖白泥57000余吨,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为190万余元。

另外,2013年7月26日,井开区综合执法局对在井开区里唐山居民点非法采矿的易某等人作出12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处理期间,易某等人多次找到王某,请求在处理过程中给予关照,后王某同意易某等人先交纳罚款6万余元,剩余罚款在一年内缴清。2013年8月的一天,王某在办公室里接受易某等人送的1万元现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在从事公务活动,由于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其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