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交通运输厅厅长董永安被判无期

2013-11-22 来源:河南商报 热度:3288℃

原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 董永安(资料图)

    昨天,许昌中院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董永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董永安在担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他人员,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法院查明,董永安在担任上述单位领导职务期间,一共非法收受他人2583.031万元人民币、4万欧元、10万元港币、1万美元,其中1330万元未遂。

据媒体公开报道,董永安是于2010年12月25日被“双规”的。2011年12月21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将董受贿一案移交省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0月9日,该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知情人透露,司法机关人员在查证董永安受贿案时发现,董受贿次数并不太多,但单笔受贿金额巨大,而且,行贿人多是利用节假日以“礼金”的名义,给董永安送去现金。

昨天,董永安受贿案在许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董永安表示不上诉。

    相继落马的交通厅厅长

    1989年,曾锦城被任命为省交通厅厅长,1993年被免去该职务。1997年10月被判刑15年。

1994年,张昆桐被任命为省交通厅厅长。2000年被免去该职务。2001年3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石发亮被任命为省交通厅厅长。2002年12月中旬,石发亮被“双规”。

2008年,董永安被任命为省交通厅厅长。2010年12月被“双规”。昨日,董永安被判处无期徒刑。

    董永安简历

 董永安,男,汉族,1956年6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气体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江苏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8.04——1982.02 西安交通大学气体动力工程专业学习

 1982.02——1984.09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动能公司热力车间技术员

 1984.09——1986.06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动能公司热力车间主任

 1986.06——1994.04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动能公司副经理

 1994.04——1996.04 中国一拖工程机械公司副总工程师

 1996.04——1997.04 中国一拖工程机械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7.04——2000.07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任股份公司总经理

 2000.07——2002.01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总经理

 2002.01——2004.02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4.02——2004.04 中共安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4.04——2008.03 中共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3——2009.03 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9.03——2010.12.25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0年12月25日,董永安被“双规”;2010年12月30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罢免董永安“人大代表”资格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2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董永安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