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阳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阳宝华,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阳宝华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阳宝华简历
阳宝华,男,汉族,1947年9月出生于衡阳市衡山县店门镇双峰村。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政协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1966年09月——1968年07月,就读于衡阳市衡东一中高67班。
1968年12月——1978年10月,衡阳市制药厂工人、革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8年11月——1982年10月,衡阳市第三化工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
1980年09月——1982年07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82年11月——1983年08月,衡阳市化工局局长、党委书记。
1983年09月——1985年08月,中共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
1985年09月——1991年11月,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1年11月——1994年12月,中共益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4年12月——1995年04月,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年12月,益阳地改市)。
1995年04月——1998年01月,中共岳阳市委书记。
1998年02月——1999年10月,中共长沙市委书记。
1999年11月——2002年12月,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
2003年01月——2008年02月,政协湖南省第九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年02月——2011年01月,政协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4年05月26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07月,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