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慈利县原县长李军受贿案庭审现场
3月26日,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家界市慈利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李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李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湖南慈利县原县长李军受贿案庭审现场
3月26日,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家界市慈利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李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李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