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新疆经济报社原社长苏继赏涉嫌巨额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苏继赏原任《新疆经济报》社社长、总编辑(副厅级)、《都市消费晨报》社社长、新疆欣文媒体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新疆今日送网络速递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1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此案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公诉书指控,被告人苏继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制造虚假奖励报告、截留单位收入、利用虚假发票平帐等手段,先后6次侵吞公款共计372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1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18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挪用公款325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符合《刑法》规定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