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核客运企业燃油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过程中严重渎职,给国家造成百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3月20日,经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决吉水运管所工作人员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间,时任吉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统计员和燃油申报员的周某在审核城市公交客运企业申报国家燃油补贴的工作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部分客运企业通过虚增上路运营车辆数、日发运行班次和运行里程总数及耗油量等方式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53万余元。
在审核客运企业燃油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过程中严重渎职,给国家造成百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3月20日,经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决吉水运管所工作人员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间,时任吉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统计员和燃油申报员的周某在审核城市公交客运企业申报国家燃油补贴的工作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部分客运企业通过虚增上路运营车辆数、日发运行班次和运行里程总数及耗油量等方式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5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