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5-04-2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368℃

1.武钢现代城市服务集团幼教中心主任兼党总支书记胡丹丹违规报销差旅费。2014年幼教中心两次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给予胡丹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幼教中心工会副主席杨洪波、党工部部长李欢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幼教中心工会主席刘维范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制考核;给予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批评、经济责任制考核。

2.武钢办公厅第一副主任刘汉良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取同事、同学礼金。调查期间违规收取的礼金已全部退还送礼人。给予刘汉良党内警告处分。

3.武钢耐火材料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马勤学收受下属礼金。调查期间收受的礼金已全部上缴。给予马勤学党内警告处分。

4.武钢安全环保部部长吴启兵2013年2月在为父亲治丧期间收受同事礼金。调查期间违规收取的礼金已全部退还送礼人。给予吴启兵诫勉谈话。

5.武钢营销总公司合肥分公司经理高皓、财务经理唐俊组织派驻员工开车与客户到黄山附近风景区旅游,旅游费用全部由客户承担。给予高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唐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杜仲、吴正勇、邓迎久、祝新蕾、马世锋、刘铭等6人通报批评、经济责任制考核。

6.武钢条材总厂程融冰、祝伊敏、徐永清、全勇,炼钢总厂钟迪淼、杜安朴多次接受内部一业务往来单位公款吃请。给予程融冰、徐永清、钟迪淼、杜安朴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全勇、祝伊敏行政警告处分。条材总厂一炼钢分厂炼钢车间党支部书记秦爱兵、CSP炼钢车间党支部书记刘凯,炼钢总厂二分厂炼钢车间党支部书记王安军、四分厂炼钢车间党支部书记陈少意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秦爱兵、刘凯、王安军、陈少意诫勉谈话。(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