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今年来90名县处级官员被处分

2015-05-04 来源:山西日报 热度:2125℃

日前,长治市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13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及市直部门部分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这是长治市委首次大范围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也是该市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筑牢底线的重要举措。

面对全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省委巡视组对长治的反馈意见,长治市委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按照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他们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和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和要求,明确了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了纪委紧盯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开展监督的职能定位和具体要求。同时,通过建立和落实集体谈话、函询约谈制度,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具体实施中,长治市委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作为考量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落实要求,对照自身剖析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逐一“对号入座”,拿出限期整改措施,做到认理认领认账,认罚认改认干。长治市委书记马天荣对省委巡视批交的600多份信访举报件亲自分类批办,交到每一位县委书记手里,明确办清时限。继4月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后,4月22日市委专门召开整改推进会,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市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展开专项督查,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涉纪信访举报中群众反映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问责。通过专项督查和调查问卷、民意测评等结果,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者进行追责。

通过市委的以上率下和层层传导压力,长治市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监督责任更加清晰,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对主体责任的监督也逐步贯穿到党委活动的全过程。今年以来,该市已立案292件,34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90人,乡科级73人,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首次以主体责任对4家涉案单位的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