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由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立案查办的杨某涉嫌行贿一案(上级交办)侦查终结,并移送到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经查,现年42岁的杨某,原是岳阳市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杨某和其兄杨某某(另案处理)在承建岳阳市艺术会展中心、金风桥项目、步步高广场佳汇华庭项目中,多次利用韩某(另案处理)担任副市长、经开区政委主管城建等职务之便,采取先建后报、违规施工、多建少报、移线扩面、增拨资金等非法手段牟利3000余万元。
2011年6月至7月,感谢韩某的帮助,杨某以公司虚假购置电梯支付预付款的名义,送给韩某及其儿子韩某某(另案处理)好处费982.56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规定,涉嫌单位行贿罪。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