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厅原纪检组长罗卫国受审

2015-05-28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1808℃

5月26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纪检组长(副厅级)罗卫国和其情妇崔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被告人罗卫国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499万余元,与其情妇崔丽华等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80万元;被告人罗卫国离职后,利用其曾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领导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7万余元,与崔丽华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25万元。桂林市检察院认为两名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