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至2012年5月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信息员姜某,多次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并帮助他人以虚假信息顶名贷款,共骗取银行人民币436万元归个人和他人使用。案发后,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信息员骗取银行四百万 无力还款自买单
2015-05-28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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