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测绘局原局长耿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受审

2015-05-29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3558℃

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局长耿弘

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局长耿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8日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办理文山某钨业集团公司取得南秧田钨矿采矿权事项过程中,耿弘违反规定在《采矿权转让责任表》上会签“同意”意见,该采矿权价款至今未收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计人民币4158.81万元。2008年至2014年,耿弘利用先后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林某等人送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90万元、美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12.95万元的1块名牌手表、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1个玉石平安扣,为行贿人在获得订立合同和办理相关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将进行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耿弘简历

耿弘,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河南滑县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11月任云南省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2年3月至1988年1月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一水文地质大队地下水监测站工作,历任见习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站长等职。

1988年1月至2000年8月,历任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地矿局地质研究所副所长,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站长兼党总支书记、总工程师,云南省地质矿产厅地质环境处处长、正高级工程师等职(其间: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任云南省委“村建”工作队德钦队副队长,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昆明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8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等职。

2009年11月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云南省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