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审批权力,有人找上门来办事,难以抵挡诱惑终究难逃法网。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发改委原科长吴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建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继续追缴吴某犯罪所得赃款75500元上缴国库。
经审查,被告人吴某在担任南平市发改委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原科长期间,主要负责编制南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上报南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投资计划并争取落实项目资金。2004年,吴某带队到邵武市检查东中部旱片治理项目建设情况时,为让吴某给予“关照”,镇长分五次行贿吴某,共计19500元,吴某收钱后便将该工程上报省发改委,大竹镇因此获省级项目补助90万元。
审批、检查、验收、上报、跑项目,吴某觉得如此辛苦,拿点“感谢费”也不为过。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吴某抱着侥幸心理以审批寻租,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吴某因为手头紧,常向人借钱的名声便传开了。但凡有人找他帮忙,他便在申请到项目资金后以借为名打个欠条,向他人索贿,单笔最大金额达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达75500元,在反贪局介入调查期间吴某如实供述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受贿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此作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