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久群在法庭受审
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成功查办了该省首例涉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渎职贪腐大案,该县农村经济工作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综办”)原主任高久群,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年、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农业综合工程成了“豆腐渣”
2010年以来,桐柏县有群众多次向媒体反映,部分农业综合工程设施是“摆设”、中看不中用的“豆腐渣”工程,施工中存在虚报冒领、渎职贪贿问题。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桐柏县检察院开展了秘密初查。办案人员深入走访调查农业综合工程所在地的村组干部和群众,并到工程现场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该院还聘请专业工程师实地勘查,并调取了往年农业综合项目专项审计档案、项目报账资料,发现部分工程确实存在虚报冒领问题,群众反映属实。
办案人员进一步绘制了项目审批流程图、资金流向节点图、项目经办人员流向结构图等,发现所有“流向”必须经过一个“汇聚点”——该县农村经济工作综合办公室。在农综办这个“汇聚点”上的签批环节,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的只有一个人名,那就是时任农综办主任高久群。高久群被纳入该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侦查视野。
农业专项资金进了“小金库”
办案人员经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查清了高久群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
2010年7月,高久群走马上任桐柏县农综办主任,主要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招投标、农业综合项目的施工管理、检查验收以及工程款拨付工作。其间,不少“兄弟”单位反映管理经费不够用,一些工作没法开展。农综办的迎来送往也很多,业务经费紧张。“没钱?那就想招呗。”高久群盯上了农业综合项目这块“肥肉”,并想到了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法——暗度陈仓。
截至2014年3月,高久群暗示甚至指使相关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等先后虚报工程量、种子款、培训费等,套取国家农业综合专项资金293万余元,分别存入相关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职工加班补助费、福利费、电话补助费等支出。
打开突破口,瓦解贪贿同盟
早在初查时,办案人员就发现,该县水利局股长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张某(另案处理)多次与他人合伙借用资质,从高久群手中承包工程,与高久群来往密切。办案人员决定将张某作为突破口,同时深挖高久群渎职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确立“一案双查”的办案思路。
张某被传讯后,坚称自己只是逢年过节给高久群送一些土特产,与其没有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但当办案人员把张某承建的工程预决算资料、领款手续全部出示,对照实地勘查和相关审计资料逐项指出其虚报的项目及明细工程量时,张某顿时额头冒汗、语无伦次。随后,他交代了按照高久群的安排,编制虚假决算资料套取工程款的全部事实,以及自己为承揽工程、及时拿到工程款,共计三次送给高久群9万元现金的问题。
突破口打开了,办案人员随即精心组织预审,全力突破高久群涉嫌的犯罪。
深挖细查,彻底查清犯罪事实
到案后,高久群以服务农业发展功臣自居,第一次接受讯问时表白自己常年一个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下乡下工地如何辛苦,没有捞取一分钱好处,有部分工程不到位也是农办领导安排办理的,自己只是按照领导指示审批签字,虚报的工程款都上交农办了,责任都在“上头”身上;对于关键问题,则沉默不答或避重就轻。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向高久群明确指出,想蒙混过关绝无可能,并对其进行耐心的法律政策教育。最终,高久群彻底供述了自己滥用职权、受贿的犯罪事实,还供述了贪污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高久群受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寻找施工工程“漏洞”,通过暗示“索钱”。2010年,张某在黄岗镇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中承建管道铺设工程,虚报决算价值3.5万元。发现这个问题后,高久群不及时予以纠正,而是进行了一番暗示。张某心领神会,工程款拨付后,张某就给高久群送去了“感谢费”1万元。二是利用手中权力“做人情”“换钱”。2010年、2011年,高久群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采取议标的办法,使张某借用其他公司资质中标,先后取得了两个施工工程项目,而且在以后的施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中给予张某“特别关照”。张某知恩图报,先后给高久群3万元、5万元。
高久群贪污则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段。2012年初,高久群将牛某等承建的黄岗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全额拨付,而在2013年4月,高久群忽然想起该项目资金支付后仍有余款7.6万元,于是便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他说单位有些差旅费不好解决,让牛某以自己的名义补一张承建人收到工程款7.6万元的领款条,交给拨款单位,其他的事让牛某不要管。后来,高久群让妻子将这笔钱领回。